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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1年收退費公告

2022/08/12

臺南市佳里區私立崧安幼兒園111學年度收退費基準

施行日期:1110801日至1120731日止

臺南市佳里區私立崧安幼兒園111學年度收退費基準
施行日期:111年08月01日至112年07月31日止

■ 111學年度上學期於111年06月01日公告
□ 111學年度下學期於111年12月01日公告

一、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「臺南市公私立幼兒園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教保活動起迄日:第一學期自111年08月01日至112年01月31日止;第二學期自112年02月01日至112年07月31日止。
三、臺南市私立崧安幼兒園已經與政府合作成為準公共幼兒園,家長每月繳交定額費用,與原收費間的差額由政府協助直接支付給幼兒園,家長不用申請。
四、全學年收費總額=全學年的學費+雜費+材料費+活動費+午餐費+點心費
每月平均收費=全學年收費總額÷教保服務月數(餘數採無條件捨去)
家長每月繳費數額+政府協助支付費用=每月平均收費
註:以上費用不包括保險費、交通費、延長照顧費、或經縣(市)備查的「其他」項目。
五、各類幼兒每月繳費數額請參閱下表:
全日制
幼兒
年齡屬性幼兒園收費分攤方式(月/元)採計基準
家長自行繳費政府協助支付
2-5歲第1胎3000幼兒園每月平均收費與您繳費數額之間的差額,由政府直接幫您繳交給幼兒園。準公共
第2胎2000
第3名以上子女1000
中、低收入戶0

交通費月900非補助項目
課後延托費
■有收費
□未收費小時50(當月最高收取750元)非補助項目
家長會費學期0非補助項目
保險費學期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非補助項目
校外教學費次依實際情形與家長商定非補助項目

退費基準:
1.幼兒自請事(病)假,或因法定傳染病或流行性疾病疫情強制停課者,且日數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者,其請假或停課期間,不扣除政府協助支付費用;爰若涉及退費事宜,請依「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
2.國定假日、農曆春節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,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等代辦費項目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。但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不予退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