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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退費標準

2021/06/18

臺南市佳里區私立崧安幼兒園110學年度收退費基準

施行日期:110年08月01日至111年07月31日止

     公告日期:110 年  6月 30 日(上學期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111年 12月 31日(下學期)

一、本園幼兒之收退費依據「臺南市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

二、110學年度收托年齡(採學齡制):

(一)大班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。

(二)中班105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。

(三)小班106年9月2日至107年9月1日。

(四)幼班107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。

三、學期起迄日:第1學期自110年8月1日至111年1月31日止;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第2學期自111年2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止。

四、「教育部提供之5歲幼兒就學補助,自110年8月起,比照育兒津貼提高額度, 

    第 1 胎 1 學 期 補 助 2 萬 1,000 元,第 2 胎 2 萬 4,000 元,第 3 胎以上補助 2 萬 7,000 元,經

    濟弱勢家庭子女最高補助3萬元採擇優請領。」

五、本園各項收費如下:(無折扣前之收費)

收費項目

期間

2歲

(學齡)

3歲

(學齡)

4歲

(學齡)

5歲

(學齡)

備註

學費

一學期

15000

15000

15000

一學期學費15,000元,此項學費由教育部給予補助。

學費補助方式:

■等政府撥款至本園後,再轉發家長。

□入園即免收學費

雜費

月

2000

2000

2000

2000


材料費

月

575

575

575

575


活動費

月

1000

1000

1000

1000


午餐費

月

800

800

800

800


點心費

月

1000

1000

1000

1000


學期收費總額

47250

47250

47250

47250


交通費

一個月

單趟  400  元 / 雙趟 700   元

非補助項目

延長照顧

服務費/月

□有收費

■未收費


  

非補助項目

家長會費

一學期

0

非補助項目

保險費

一學期

依公開招標決標之價格收取

非補助項目

校外教學費

次

依實際情形與家長商定

非補助項目

六、退費基準:

(一)幼兒因故無法繼續就讀而離開教保服務機構者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
1、學費、雜費:

a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即提出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還。

b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者,退還三分之二。

c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一,未逾學期三分之二者,退還三分之一。

d.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逾學期三分之二者,不予退費。

2、代辦費:以學期為收費期間者,按未就讀月數比例退費;以月為收費期間者,按離開教保服務機構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費;已製成成品者不予退費,並發還成品。

(二)辦理退費之基準日,應以幼兒實際離開教保服務機構日為準。

(三)依第一項規定退費時,應發給退費單據,並列明退費項目及數額。

七、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,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
八、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,強制停課日數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者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退還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
九、國定假日、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連續達七日(含例假日、補假日及調整放假日)以上,點心費、午餐費、交通費等代辦項目,按當月未就讀日數比例採事前扣除方式辦理。但辦理補課之調整放假日不予退費。